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上述家族信托的受托財產在5000萬元以上,且有不可撤銷約定。這意味著,隨著該家族信托設立,財產所有權已經轉移至信托公司名下,不可撤銷。從法律層面,被劃入家族信托的資產就被分割出企業(yè)與家族之外。而在稅收方面,目前的理解是,由于受托人向受益人所支付的、源于信托財產的增值,不屬于投資交易產生的收益,所以不存在增值稅、營業(yè)稅和所得稅等問題。同時,由于資產所有權已經轉移給受托人,在法律上已經不歸屬委托人所有,也因此不屬于遺產范圍之內,進而不用繳納遺產稅。
“但是,據我了解,委托人,也就是招商銀行的私人銀行客戶,還享有財產管理權,可以決定投資方向。這在西方的家族信托中是不被認可的。因為一旦委托人家族被追債而打官司時,對方律師可以很容易地證明委托人對所委托的財產有支配權,那么這部分財產就將被用于償債。這在西方叫虛假信托。”上海某信托公司資深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此外,國內目前的家族信托中還有不少條款來約束后代行為。
例如,有些家族信托甚至有條款約定,如果子女(受益人)考不上大學,則一分錢也拿不到。如果子女考上父母列出的知名學府,或是選擇不斷深造,他能支配更多的錢。甚至會有更細致的就業(yè)條款約束:畢業(yè)后必須找到全職的工作,全職工作必須一個星期上班超過5天,一天必須超過8個鐘頭。如果失業(yè),受益人將得不到資金支持等等。還有婚育條款約束:受益人如果結婚,會有一筆結婚基金,每生育一個后代,孫輩也將享有信托收益。不一而足。
“除非你自己做過自己的家族信托,否則你永遠無法知道家族信托的全貌,甚至連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也只能知道和自己相關的信托條款是怎樣規(guī)定的,而無法知道全部條款。”信托法專家說,“這也是信托的魅力所在。”
信托法律專家王祚君律師認為,委托人在家族信托中的作用無可非議。用簡單的條款約束家族后代的行為只是很初級的做法。家族信托是個復雜工程,在家族后代的教育上做文章,并保證其進入主流社會,才是家族信托的主旋律。
但是,中、外家族信托有一點是共通的:都是法律專家比拼對法律的精通程度。是富豪們用法律武器保護家族財富、和國家法律博弈的過程,可謂“貓鼠游戲”。從另一個意義上來說,管理和傳承財富和家族,避免家庭因財產繼承等“內訌”,更是一種“頂層設計”。
不得不承認的是,在為頂級富豪傳承財富的榮耀身份背后,家族信托也發(fā)揮著“陰暗”的功能:利用法律工具來“回避”法律,幫助富人解決情人和非婚生子女的財務問題,讓富人實現不按時納稅,讓富豪的財富躲避債務……
反洗錢解決方案提供商威科金融服務(Wolters Kluwer Financial Services)總經理及養(yǎng)大去總裁Michael Thomas介紹,目前各國反洗錢行動中最難甄別的一類資產就是注冊在離岸島上的信托基金。換句話說,信托基金被經常用作洗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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