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國稅局在媒體上曝光了2005年12起典型的重大偷騙稅案件。其中,杭州以純服飾有限公司偷稅2548.31萬元位居首位。仔細研究這12家偷稅大戶基本為民營企業,無疑等待這些重大偷騙稅案企業主的將是經濟和法律上的雙重處罰,有的企業老板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讓人覺得很是遺憾。
非法偷稅與合理避稅
企業要獲得發展,必須嚴格按國家法律行事,而非靠偷騙稅來節約經營成本,求得快速發展。國內外眾多成功的企業以及企業家的發展經驗都表明,要使企業做大做強,企業以及企業家不但要恪守國家的法規制度,更要有社會責任感,而依法納稅是企業以及企業家應該遵守的基本準則,也是企業必須履行的社會義務,更是企業以及企業家社會責任感的外在表現。
企業依法納稅是天經地義的事,但企業在依法納稅的范圍內卻很有講究,國內大企業尤其是跨國大公司為什么都愿意出高薪聘用高級會計師做企業的財務經理或財務總監呢?其中很大一個原因是這些會計師能在合法的范圍內合理避稅,為企業減少經營成本。
上海財經大學副校長儲敏偉教授認為,為追求利潤最大化,企業合理避稅是無可指責的。所以說企業在法律范圍內合理避稅是允許的,但不能采取偷騙稅的違法行為去減少經營成本,追求利潤最大化。
那么什么是合理避稅呢?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認為,合理避稅不等于偷稅、逃稅,避稅是納稅人依據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優惠條款,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合法經濟行為。法律規定該繳的稅一定要交,不需交的稅也不應多交。
民營企業的避稅經驗
考察目前企業合理避稅的現狀,諸多民營企業都在法律范圍內實行過,并且許多民營企業在合理避稅方面還很有經驗。
其一是在離岸金融中心注冊投資,以減免稅負。
目前,走出去的民營企業許多都采取了合理避稅的方法在國外經營發展。走出去的民營企業最主要的方法是在離岸金融中心注冊投資。離岸金融中心投資迅速增長是近年來我國資本流出和企業走出去的一個突出現象。2003年,按照實際投資金額排行,英屬維爾京群島、西薩摩亞、開曼群島分居我國大陸第二、第八、第九大外資來源地。與此同時,在離岸金融中心注冊的中國離岸公司也已經數以萬計,其中不乏新浪、網易、金蝶、聯通等知名公司。其中浙江省的許多民營高新企業就是在這些離岸金融中心注冊的,如2001年在香港上市的杭州新利軟件,其公司注冊地點就在百慕大群島,還有浙江中程興達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依托在開曼群島注冊的中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在香港創業板正式掛牌上市的。
為什么走出去的企業都選擇在這些離岸金融中心注冊呢?除了能曲線在海外迅速上市和規避貿易壁壘外,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這些離岸金融中心注冊可以避稅。
典型的是加勒比海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巴哈馬、開曼、百慕大,南太平洋的瑙魯、西薩摩亞,英吉利海峽上的海峽群島,以及地中海上的塞浦路斯島。在這些地方注冊企業的稅負輕微且可以避免雙重征稅。如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對各類國際商業公司、離岸公司的稅負極為輕微,而且幾乎所有加勒比海離岸金融中心都與主要經濟大國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條約。比如安提瓜就規定國際商業公司自成立起50年內完全免稅,百慕大規定對收入、利潤和島內分配不征稅,開曼群島不征收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公司稅或遺產稅等等。
其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越來越多的初創企業來說,在選擇企業的類型上,可以運用稅收優惠政策來獲得合理避稅的效果。
比如在投資方案上,納稅人利用稅法中對投資規定的有關減免稅優惠,通過投資方案的選擇,以達到減輕其稅收負擔的目的。如我省為節約資源和能源,就出臺了諸多針對從事循環經濟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樣企業可有意轉向這些產業,對于想創辦企業的人來說可以從這些行業投資。又如浙江省正在建立文化大省,為配合浙江省的創建,相關部門就出臺了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對第三產業,利用“三廢”企業以及下崗再就業企業、福利生產企業、高新技術行業等稅收優惠的,這樣相關企業就可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合理地避稅,減少成本增加效益,獲得更大的利潤,使企業發展得更快。并且有稅收優惠政策的行業都是政府鼓勵引導發展的行業,如果企業出于減少稅負的目的而從事這些行業,還可以促進國家產業結構的調整。
其三,企業廠房地址的選擇也是可以考慮稅收優惠政策的。
如企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開發區、保稅區等都有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政策,甚至減免政策,這樣企業可以減少稅收成本。目前,在這些開發區中保稅區的稅收優惠政策是最大的,所以如本地有保稅區企業可盡可能地把廠址設在保稅區,例如浙江省寧波就有保稅區,這是浙江省民營企業減少稅收成本的一個優勢,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充分利用。
其四,盡量減少雙重交稅。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目前我國的稅制似乎難以跟上經濟的發展程度,導致了稅收體制的不完善和遺漏。例如對于增值稅,國際上只有極少數的國家采取了生產型增值稅(指對購進固定資產價款,不允許作任何扣除),而非消費型增值稅,但我國目前除了東北,其他地區還是采取生產型增值稅,這既不利于企業追加投資做強做大,也加重了企業負擔,有許多專家認為這有雙重征稅之嫌,所以企業應當盡量減少雙重交稅。如目前對所得稅來講,對于民營企業主賺取的財富,至今還沒有一個新規定。如果一個企業主將企業的財富轉到自己個人的名下就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其實這筆財富已經交納了企業所得稅,再交納個人所得稅就算雙重交稅了。這樣對企業主而言,為了合理避稅,有了利潤可用來擴大企業規模而不轉到個人手中,這樣可以減少稅收成本。
其五,擁有一個很好的財務師和稅務籌劃師團隊對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合理避稅至關重要。
依據筆者的經驗,經常會大量碰到稅務部門主動退回納稅人因對稅收優惠政策不了解而多繳納的稅費,這一方面說明浙江省稅務部門工作的嚴肅認真,不收過頭稅;另一方面則反映出這些企業缺乏良好的對稅收業務嫻熟的財務人才。
納稅人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合理避稅是可以的,但不可利用法律的空子來偷逃稅收,這樣則是得不償失。對于企業而言,依法納稅不但是一種義務,也是企業為社會和國家做出貢獻的一種光榮表現,更是企業社會責任感的一種外在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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