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個人能不能辦理ODI境外投資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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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不能辦理哦,只有用公司作為載體才可以對外投資。
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
一、可研報告(可提供第三方機構編寫的可研)
(一)公司簡介(主營業務、近三年運營情況、產品優勢、股權結構
(二)境外公司簡介(主營業務、股權結構、近三年運營情況、產品在投資地優勢、選擇投資地的原因、開展境外投資的必要性和盈利點)
二、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及用途(資金為母公司自有資金(賬面資金)/銀行/其他渠道、資金的詳細測算和明細)
三、投資環境分析評價(投資所在地風險及政策分析)
PS:并購境外企業的項目需要提交第三方機構編寫的盡職調查(涉及法律、專利技術、投資環境等風險情況,視具體項目而定)
視為異常情況的四類境外投資業務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境外投資行為異常情況大致分為四類:
(1)部分成立不足數月的企業,在無任何實體經營的情況下即開展境外投資業務(“快設快出”);
(2)部分企業境外投資規模遠大于境內母公司注冊資本,企業財務報表反映的經營狀況難以支撐其境外投資的規模(“母小子大”);
(3)個別企業境外投資項目與境內母公司主營業務相去甚遠,不存在任何相關性;
(4)個別企業投資人民幣來源異常,涉嫌為個人向境外非法轉移資產和地下非法經營。
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
一、可研報告(可提供第三方機構編寫的可研)
(一)公司簡介(主營業務、近三年運營情況、產品優勢、股權結構
(二)境外公司簡介(主營業務、股權結構、近三年運營情況、產品在投資地優勢、選擇投資地的原因、開展境外投資的必要性和盈利點)
二、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及用途(資金為母公司自有資金(賬面資金)/銀行/其他渠道、資金的詳細測算和明細)
三、投資環境分析評價(投資所在地風險及政策分析)
PS:并購境外企業的項目需要提交第三方機構編寫的盡職調查(涉及法律、專利技術、投資環境等風險情況,視具體項目而定)
視為異常情況的四類境外投資業務
外匯局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境外投資行為異常情況大致分為四類:
(1)部分成立不足數月的企業,在無任何實體經營的情況下即開展境外投資業務(“快設快出”);
(2)部分企業境外投資規模遠大于境內母公司注冊資本,企業財務報表反映的經營狀況難以支撐其境外投資的規模(“母小子大”);
(3)個別企業境外投資項目與境內母公司主營業務相去甚遠,不存在任何相關性;
(4)個別企業投資人民幣來源異常,涉嫌為個人向境外非法轉移資產和地下非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