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法公開重要修訂
BVI 英屬維京群島當局最近頒布了關于當地主要公司法即2004年的《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法》的一系列重要修訂,并將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部分重要修訂變更:
公開董事姓名:
呈交財務記錄及賬目新規定:
修訂法案將從2023年1月1日期生效,涉及企業應盡快咨詢專家了解相關內容及細則,及時調整企業內部制度以保持在全新政策環境下的企業競爭力。
部分重要修訂變更:
公開董事姓名:
- 對S118B進行的修訂,注冊代理可以根據在線VIRRGIN搜索系統申請提供公司董事人員注冊用戶的名單記錄,預計將把現任董事的姓名添加到現有的公司搜索系統內;
- 董事的住址、國籍、出生日期等資料將保密;
- 董事名冊必須包括候補董事的資料。
呈交財務記錄及賬目新規定:
- 除了現行財務記錄保存義務外,英屬維京群島公司還需要以年度申報表的形式向其注冊代理提供財務資訊;
- 年度申報表在財年結束后的9個月內提交;
- 未能提交年度申報表可能導致最高罰款5,000美元。
修訂法案將從2023年1月1日期生效,涉及企業應盡快咨詢專家了解相關內容及細則,及時調整企業內部制度以保持在全新政策環境下的企業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