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le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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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z82
香港公司的暫繳稅款(預繳稅款)是根據根據當年的盈利和稅率征收下一年的暫繳稅。因為香港公司利得稅是根據課稅年度內的實際利潤而征收,這樣某一年的利潤要到該年度完結之后才能確定,因此稅務局在該年度完結前征收暫繳稅。在下一年當有關年度的利潤評定后,已繳付的暫繳稅款可作支付該年度應繳付的利得稅。如一家香港公司沒累計虧損,而該年度被評有利潤,需繳納HKD$30,000.00利得稅稅款,那么該香港公司需另繳付暫繳稅HKD$30,000.00,即總共需繳款HKD$60,000.00。如隨后年度或錄得有虧損,該筆暫繳稅HK$30,000.00可以退回給該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香港公司上年度預繳的利得稅,在結算當年利得稅時會多退少補,如果當年虧損,上年度預繳的利得稅將以支票的方法全額退還;如果當年營利,應繳稅額大于上年預繳額,除需向香港補繳差額外,還需按當年應繳稅額預繳明年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