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利得稅申報需要準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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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進行利得稅申報時,需要準備相應的財務資料和稅務表格。以下是具體的準備事項:
確定會計年度:根據香港的規定,公司的會計年度(評稅基期)通常為12個月,常見的年結日期為3月31日或12月31日。如果是首次辦理審計的公司,首年審計的結賬日期應安排在這兩個日期之一。
準備財務報表:包括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這些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
收集可列支費用和成本的憑證:這些可扣除的項目包括日常運營成本、員工薪酬、租金、辦公耗材等有效發票和憑證。
整理與稅務相關的文件:如公司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等。
填寫利得稅報稅表:在收到稅務局下發的利得稅報稅表后,按照要求準確填寫相關信息。
注意申報時間:首次收到利得稅表的公司,需在稅表下發之日起的3個月內提交申報。非首次收到稅表的公司,如果之前有做賬審計報稅且年結日選擇在3月31日或12月31日,可以申請延期;如果之前是“零申報”的公司,則必須在稅表下發之日起的1個月內申報。
審計報告:如果公司法團首200萬港幣的應評稅利潤適用8.25%的稅率,超過200萬港幣的應評稅利潤則按16.5%征稅。因此,需要準備審計報告以支持稅務申報的準確性。
確定會計年度:根據香港的規定,公司的會計年度(評稅基期)通常為12個月,常見的年結日期為3月31日或12月31日。如果是首次辦理審計的公司,首年審計的結賬日期應安排在這兩個日期之一。
準備財務報表:包括利潤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這些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
收集可列支費用和成本的憑證:這些可扣除的項目包括日常運營成本、員工薪酬、租金、辦公耗材等有效發票和憑證。
整理與稅務相關的文件:如公司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稅務登記證等。
填寫利得稅報稅表:在收到稅務局下發的利得稅報稅表后,按照要求準確填寫相關信息。
注意申報時間:首次收到利得稅表的公司,需在稅表下發之日起的3個月內提交申報。非首次收到稅表的公司,如果之前有做賬審計報稅且年結日選擇在3月31日或12月31日,可以申請延期;如果之前是“零申報”的公司,則必須在稅表下發之日起的1個月內申報。
審計報告:如果公司法團首200萬港幣的應評稅利潤適用8.25%的稅率,超過200萬港幣的應評稅利潤則按16.5%征稅。因此,需要準備審計報告以支持稅務申報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