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境外非居民企業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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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境外非居民企業分紅可能享受一定的稅務優惠,但具體情況需根據當地稅法及國際稅務協定來判斷。
以下是一些與新加坡境外非居民企業分紅相關的稅務信息:
外國來源收入豁免計劃(FSIE):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從海外取得的特定收入可享有免稅待遇,包括來自海外的股息、海外分行盈利以及來自海外的服務收入。要獲得此類免稅,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如海外國家的最高企業稅率至少是15%,該筆收入在海外已被征稅等。
避免雙重征稅協定(DTA):若收入來自與新加坡簽訂有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則可能適用雙重征稅減免(DTR)。如果收入來自沒有與新加坡簽訂DTA的國家,則可能適用單邊稅務抵免(UTC)。
預提所得稅申報:向在新加坡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非居民支付款項的企業須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并在支付款項次月的15日之前向新加坡稅務局提交預提所得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企業所得稅:不在新加坡境內經營的非居民企業一般不需就其在新加坡境內獲得的境外來源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居民個人分紅:自2004年起,新加坡居民個人收到的外國分紅不需要納稅。若通過新加坡合伙人關系收到外國分紅,滿足一定條件下,此分紅也不需要繳稅。
稅收優惠政策:居民公司可以享受新加坡與其他國家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中的優惠待遇,而非居民公司則無權享受這些待遇。
以下是一些與新加坡境外非居民企業分紅相關的稅務信息:
外國來源收入豁免計劃(FSIE):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從海外取得的特定收入可享有免稅待遇,包括來自海外的股息、海外分行盈利以及來自海外的服務收入。要獲得此類免稅,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如海外國家的最高企業稅率至少是15%,該筆收入在海外已被征稅等。
避免雙重征稅協定(DTA):若收入來自與新加坡簽訂有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則可能適用雙重征稅減免(DTR)。如果收入來自沒有與新加坡簽訂DTA的國家,則可能適用單邊稅務抵免(UTC)。
預提所得稅申報:向在新加坡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非居民支付款項的企業須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并在支付款項次月的15日之前向新加坡稅務局提交預提所得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企業所得稅:不在新加坡境內經營的非居民企業一般不需就其在新加坡境內獲得的境外來源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居民個人分紅:自2004年起,新加坡居民個人收到的外國分紅不需要納稅。若通過新加坡合伙人關系收到外國分紅,滿足一定條件下,此分紅也不需要繳稅。
稅收優惠政策:居民公司可以享受新加坡與其他國家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中的優惠待遇,而非居民公司則無權享受這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