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公司注冊的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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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公司注冊要求主要有以下方面:
授權及已發行股本
標準授權股本為 10,000 美元,分為 100 股每股 100 美元的普通投票股或 500 股無票面價值的普通投票股;資本可以用任何可兌換貨幣表示。最低發行資本為一股無票面價值的股票或一股有票面價值的股票。
董事
公司和自然人均可擔任董事,董事人數最少為三人。董事可以是任何國籍,不必是巴拿馬居民。巴拿馬公司還必須任命至少三名官員(總裁、秘書和財務主管),他們也可以擔任董事。
公司秘書
必須任命一名公司秘書,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公司秘書可以是任何國籍,且不必是巴拿馬居民。
股東
股東人數最少為一人。股東記錄不對外公開;但所有相關信息和身份證明文件必須存放在當地注冊代理人的辦公室。
授權及已發行股本
標準授權股本為 10,000 美元,分為 100 股每股 100 美元的普通投票股或 500 股無票面價值的普通投票股;資本可以用任何可兌換貨幣表示。最低發行資本為一股無票面價值的股票或一股有票面價值的股票。
董事
公司和自然人均可擔任董事,董事人數最少為三人。董事可以是任何國籍,不必是巴拿馬居民。巴拿馬公司還必須任命至少三名官員(總裁、秘書和財務主管),他們也可以擔任董事。
公司秘書
必須任命一名公司秘書,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公司秘書可以是任何國籍,且不必是巴拿馬居民。
股東
股東人數最少為一人。股東記錄不對外公開;但所有相關信息和身份證明文件必須存放在當地注冊代理人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