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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的虧損是可以累計并在未來的盈利年度中用來抵扣利潤,以此來減少應繳納的利得稅。根據香港的稅務條例,公司在一個課稅年度內的虧損可以無限期地結轉到以后的年度,直到所有的虧損都被抵扣完畢。這意味著,如果一家公司在某一課稅年度出現了虧損,那么這些虧損可以用來抵消未來的利潤,進而減少應繳稅款。
例如,如果一家香港公司在2021年度有100萬港幣的虧損,而在2022/23年度產生了150萬港幣的利潤,那么該公司可以用上一年度的虧損來抵扣當年度的部分利潤,使得2022/23年度的實際應稅利潤為50萬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