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去印尼注冊公司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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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公司法規定,外國投資者在印度尼西亞設立公司必須采用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設立,成立以外商投資為目的的有限責任公司(Perusahaan Terbatas,簡稱PT)。在印尼,含有外國股東的PT公司稱為PMA公司。
PMA公司須遵守以下最低投資規定:
2.已繳資本必須等同認繳資本,且不得少于25億印尼盾(約18.8萬美元)
根據《印度尼西亞公司法》規定,在公司成立時必須已發行并繳付至少 25% 的注冊資本。例如,對于外資公司來說,注冊資本至少為100億印尼盾,因此在公司的成立契約中必須寫道,注冊資本為 100億印尼盾。那么按照法律規定,至少 100億印尼盾的 25%,也就是 25億印尼盾的已發行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時被注入并存放。這個數額是最低數額。
通過我司專業律師建議,可避免實繳這100億印尼盾的注冊資金,需要可點頭像圖片聯系
PMA公司須遵守以下最低投資規定:
- 總投資必須超過100億印尼盾(約80萬美元),包括股本和貸款,但不計土地及建筑物
2.已繳資本必須等同認繳資本,且不得少于25億印尼盾(約18.8萬美元)
根據《印度尼西亞公司法》規定,在公司成立時必須已發行并繳付至少 25% 的注冊資本。例如,對于外資公司來說,注冊資本至少為100億印尼盾,因此在公司的成立契約中必須寫道,注冊資本為 100億印尼盾。那么按照法律規定,至少 100億印尼盾的 25%,也就是 25億印尼盾的已發行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時被注入并存放。這個數額是最低數額。
通過我司專業律師建議,可避免實繳這100億印尼盾的注冊資金,需要可點頭像圖片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