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境外投資備案與紅籌VIE架構的關系
境外投資備案(ODI備案),是指境外投資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含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等投資主體,以投入貨幣或有價證券、實物、知識產權或技術、股權、債權等資產獲得境外企業的股權進而獲得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活動。
紅籌架構是指中國境內的公司(不包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在境外設立離岸公司,將境內公司的資產注入或轉移至境外公司,以實現境外控股公司在海外上市融資目的的結構。在2006年8月商務部等6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之前,傳統紅籌架構一直是跨境私募與海外上市的手選架構。
VIE架構(VariableInterest Equity,直譯為“可變利益實體”)是一種境內企業間接實現境外上市目的的一種模式。在VIE架構下,境外上市主體與境內經營實體相分離,境外上市主體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經營實體,并將境內經營實體的會計報表并入境外上市主體,從而實現使用境內經營主體的業績在境外掛牌上市。
簡言之,國內企業投資中國港澳臺地區及其它囯家和地區的企業時,不論是新設公司、新建項目還是并購股權,只要涉及直接或間接獲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就需要進行境外投資備案。如果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囯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需要實行核準管理。
所以說,紅籌架構以及VIE架構都需要再境外設立公司,這種情況下都需要辦理ODI備案,不管是境外投資還是境外上市都繞不開紅籌、vie等架構,同樣的都繞不開ODI境外投資備案,這就是他們的關系。
紅籌架構是指中國境內的公司(不包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在境外設立離岸公司,將境內公司的資產注入或轉移至境外公司,以實現境外控股公司在海外上市融資目的的結構。在2006年8月商務部等6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之前,傳統紅籌架構一直是跨境私募與海外上市的手選架構。
VIE架構(VariableInterest Equity,直譯為“可變利益實體”)是一種境內企業間接實現境外上市目的的一種模式。在VIE架構下,境外上市主體與境內經營實體相分離,境外上市主體通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經營實體,并將境內經營實體的會計報表并入境外上市主體,從而實現使用境內經營主體的業績在境外掛牌上市。
簡言之,國內企業投資中國港澳臺地區及其它囯家和地區的企業時,不論是新設公司、新建項目還是并購股權,只要涉及直接或間接獲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就需要進行境外投資備案。如果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囯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需要實行核準管理。
所以說,紅籌架構以及VIE架構都需要再境外設立公司,這種情況下都需要辦理ODI備案,不管是境外投資還是境外上市都繞不開紅籌、vie等架構,同樣的都繞不開ODI境外投資備案,這就是他們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