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司的注冊要求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不能與現有公司的名稱相同,并且某些特定詞匯的使用也有一定限制。公司可以用葡萄牙語名字、中文名字,或者同時使用兩種名字注冊。也可以用英文名字注冊,但必須同時注冊葡萄牙語和中文名字。
股東的要求:公司的股東姓名、地址和股份在商業登記處的公共記錄中備案。股東可以是任何國籍、營業地點或居住地的個人或公司。
董事的要求:公司必須有法定人數的董事,這些董事可以是任何國籍、營業地和住所的個人或法人。商業登記處將公開記錄他們的姓名、地址和商業頭銜。
股本的要求:設立私人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5,000澳門幣,沒有上限。公司無需提交任何資本評估文件。
地址的要求:澳門郵政信箱不接受作為注冊地址。商業辦公地址、商店或住宅地址均可接受作為公司注冊地址。注冊后,股東可以根據需要更改公司名稱或注冊地址。我們的公司可以為海外投資者提供注冊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