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大陸公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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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公認的。很多內地朋友都或多或少離岸公司合法性有疑問,首先要追問的是提供離岸公司注冊的主權國或地區的合法性,該主權國及地區頒布的相關“離岸設立法規”的合法性,及提供注冊登記機構在其司法屬地的合法性。
離岸公司注冊地的合法性
而一個國家或地區主體政權的合法性,在其國內是由其國內全體公民認可,通常稱為“國內政治穩定”;而在國際間則以國與國之間的建立邦交關系來確認互相承認的國際“合法地位”。
在這個意義上,如提供“離岸公司”注冊的國家或地區有穩定的政府機構,并且該政府受到國際上大部國家的承認,那么該政府機構如按照當地立法程序合法發布的法令,因該發布法律的政府的合法性而同時具有合法地位,并應受到該國及國際社會的認可。
目前,世界上比較流行的離岸屬地:根西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文萊,塞舌爾,薩摩亞,毛里球斯,尼維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塞浦路斯;本身都是英國皇家屬地,或英聯邦國家,承繼英國普通法,為大部分發達國家承認;而另外一些流行屬地,譬如新加坡,香港,英國,美國特拉華州,盧森堡等國家及地區,本來就屬于國際社會中主流的發達地區,為國際社會熟知。
中國人注冊離岸公司的合法性
按照當地的公司法或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公司,當然受到該法區的保護,其合法性受到國際認可。且由于這些屬地對于公司設立人的國籍并無強制規定,允許任何國籍人,甚至無國籍人設立公司,這也就解釋了,中國人當然是這些屬地公司設立人的合法人選。
此外,注冊離岸公司一定需要通過當地合法的注冊機構進行注冊,離岸公司的合法性除了建立在司法區域的合法性之上,也建立在注冊機構的合法性之上。而這一點,通常在商業實踐中,可以通過“Appostille公證加簽”來保證,該認證并不對文件內容認證,而是對于文件的一級簽發人的真實性進行認證,該類公證方式廣泛受到各國認可。
綜上所述,對于中國國民而言,只要中國政府承認國際社會所認可的這些國家與地區的合法性,按照國際公約承認這些法區所頒布法律的合法性;那么中國政府沒有理由限制其國民在這些法區成立離岸公司,而目前中國也并沒有任何法律法規限制公民在其他國家設立離岸公司。但國家出于保護國有資產的考慮,確實對國有企業在外設立離岸公司有審批上的要求,但這與離岸公司的合法性本身并無關系。
離岸公司合法的實踐
從實踐的現實來看,中國人所熟知,實現海外上市或進行跨國并購的國內著名企業,蒙牛股份,無錫尚德,盛大網絡,攜程網,百度,阿里巴巴,分眾傳媒等公司對“離岸公司”可并不陌生,在這些公司實現海外并購,海外上市的過程中,都利用過“離岸結構”進行跨境股權交易。
而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以及美國其他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公司中,有大約60%的企業,包括沃爾瑪、通用汽車、福特汽車、波音公司、花旗銀行集團、可口可樂等等。這些大企業的控股公司都注冊在美國的“離岸地”特拉華州;
事實上,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財富保留在這些“離岸屬地”;80%的國際銀行交易在那里發生,世界股票交易所有一半的以上的資本都是在離岸地打包。
離岸公司的法律形式并不適用于在當地需要進行主動性經營投資的投資人,但對于兩頭再外的貿易中介,希望實現快速設立,降低成本跨境股權交易的交易者,及為了法律一致實現順利海外募資上市的企業主而言,使用離岸公司結構不僅是一種合法的選擇,更是一種更高效低成本的商業決策。
離岸公司注冊地的合法性
而一個國家或地區主體政權的合法性,在其國內是由其國內全體公民認可,通常稱為“國內政治穩定”;而在國際間則以國與國之間的建立邦交關系來確認互相承認的國際“合法地位”。
在這個意義上,如提供“離岸公司”注冊的國家或地區有穩定的政府機構,并且該政府受到國際上大部國家的承認,那么該政府機構如按照當地立法程序合法發布的法令,因該發布法律的政府的合法性而同時具有合法地位,并應受到該國及國際社會的認可。
目前,世界上比較流行的離岸屬地:根西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文萊,塞舌爾,薩摩亞,毛里球斯,尼維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塞浦路斯;本身都是英國皇家屬地,或英聯邦國家,承繼英國普通法,為大部分發達國家承認;而另外一些流行屬地,譬如新加坡,香港,英國,美國特拉華州,盧森堡等國家及地區,本來就屬于國際社會中主流的發達地區,為國際社會熟知。
中國人注冊離岸公司的合法性
按照當地的公司法或離岸公司法成立的公司,當然受到該法區的保護,其合法性受到國際認可。且由于這些屬地對于公司設立人的國籍并無強制規定,允許任何國籍人,甚至無國籍人設立公司,這也就解釋了,中國人當然是這些屬地公司設立人的合法人選。
此外,注冊離岸公司一定需要通過當地合法的注冊機構進行注冊,離岸公司的合法性除了建立在司法區域的合法性之上,也建立在注冊機構的合法性之上。而這一點,通常在商業實踐中,可以通過“Appostille公證加簽”來保證,該認證并不對文件內容認證,而是對于文件的一級簽發人的真實性進行認證,該類公證方式廣泛受到各國認可。
綜上所述,對于中國國民而言,只要中國政府承認國際社會所認可的這些國家與地區的合法性,按照國際公約承認這些法區所頒布法律的合法性;那么中國政府沒有理由限制其國民在這些法區成立離岸公司,而目前中國也并沒有任何法律法規限制公民在其他國家設立離岸公司。但國家出于保護國有資產的考慮,確實對國有企業在外設立離岸公司有審批上的要求,但這與離岸公司的合法性本身并無關系。
離岸公司合法的實踐
從實踐的現實來看,中國人所熟知,實現海外上市或進行跨國并購的國內著名企業,蒙牛股份,無錫尚德,盛大網絡,攜程網,百度,阿里巴巴,分眾傳媒等公司對“離岸公司”可并不陌生,在這些公司實現海外并購,海外上市的過程中,都利用過“離岸結構”進行跨境股權交易。
而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以及美國其他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公司中,有大約60%的企業,包括沃爾瑪、通用汽車、福特汽車、波音公司、花旗銀行集團、可口可樂等等。這些大企業的控股公司都注冊在美國的“離岸地”特拉華州;
事實上,全世界三分之一的財富保留在這些“離岸屬地”;80%的國際銀行交易在那里發生,世界股票交易所有一半的以上的資本都是在離岸地打包。
離岸公司的法律形式并不適用于在當地需要進行主動性經營投資的投資人,但對于兩頭再外的貿易中介,希望實現快速設立,降低成本跨境股權交易的交易者,及為了法律一致實現順利海外募資上市的企業主而言,使用離岸公司結構不僅是一種合法的選擇,更是一種更高效低成本的商業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