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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注冊名稱可以和大陸公司名稱相同,前提香港注冊處系統能查冊通過。但不建議注冊與大陸公司相同的名稱,除非該公司名稱是你自己的大陸公司在使用。
影響,
1、大陸與香港兩間公司名稱相似的情況下,盡量避免貿易往來。
2、使用與大陸公司相同名稱,可能會引起法律糾紛。
3、相同或過分相似的公司名稱可能注冊處會要求更名。
香港注冊處有關公司名稱“過分相似”的警告
香港公司名稱獲得注冊并不表示該名稱受到保護,也不表示該名稱不會遭其他人反對。如該名稱被認為與注冊處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的另一公司名稱過分相似,或是如注冊處處長接獲法院命令禁止公司使用其名稱或名稱某部分,處長會向該公司發出更改名稱指示。如不遵從指示,公司及/或其高級人員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如持續失責,則可處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700元。處長亦可以公司的注冊編號取代其名稱。
影響,
1、大陸與香港兩間公司名稱相似的情況下,盡量避免貿易往來。
2、使用與大陸公司相同名稱,可能會引起法律糾紛。
3、相同或過分相似的公司名稱可能注冊處會要求更名。
香港注冊處有關公司名稱“過分相似”的警告
香港公司名稱獲得注冊并不表示該名稱受到保護,也不表示該名稱不會遭其他人反對。如該名稱被認為與注冊處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的另一公司名稱過分相似,或是如注冊處處長接獲法院命令禁止公司使用其名稱或名稱某部分,處長會向該公司發出更改名稱指示。如不遵從指示,公司及/或其高級人員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如持續失責,則可處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700元。處長亦可以公司的注冊編號取代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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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公司名字可以相同。只要該名稱在內地及香港沒重名的公司即可。
香港公司取名與國內公司名稱一致,有利有弊
1、有利的方面:
貿易方認為香港公司與國內公司是同一家公司,利于業務開展與推廣
2、有弊的方面:
相同名稱相同,易引起香港稅務局的關注,認為兩者關聯,是否有轉移利潤、偷稅漏稅的嫌疑,會對賬目審核更加嚴格,這對稅務籌劃及資金安排不利。
以下情形,我司建議香港公司取名需有別于國內公司
1) 國內公司與香港同名公司有資金往來時;
2) 香港公司股東、董事與國內公司法人相同時,香港稅務局會認為兩個公司有關聯。
因此,對于利用香港公司的離岸賬戶收匯款時,其香港公司名稱不要與國內公司名稱關聯,也不建議兩者名稱很相似(容易引起香港稅務局產生認為兩者相關的名稱)。
香港公司取名與國內公司名稱一致,有利有弊
1、有利的方面:
貿易方認為香港公司與國內公司是同一家公司,利于業務開展與推廣
2、有弊的方面:
相同名稱相同,易引起香港稅務局的關注,認為兩者關聯,是否有轉移利潤、偷稅漏稅的嫌疑,會對賬目審核更加嚴格,這對稅務籌劃及資金安排不利。
以下情形,我司建議香港公司取名需有別于國內公司
1) 國內公司與香港同名公司有資金往來時;
2) 香港公司股東、董事與國內公司法人相同時,香港稅務局會認為兩個公司有關聯。
因此,對于利用香港公司的離岸賬戶收匯款時,其香港公司名稱不要與國內公司名稱關聯,也不建議兩者名稱很相似(容易引起香港稅務局產生認為兩者相關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