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香港公司的注冊費用、年審費用將上調2000港元
離岸快車網各位朋友好,要注冊香港公司的要抓緊時間,4月1日起香港稅局將調整商業登記證的費用,屆時,香港公司的注冊費用、年審費用將上調2000港元。時間不等人,別再猶豫了,趕緊做決定。盡量在3月20日前找到您滿意的代理商并提交資料,否則就可能來不及。
附上香港稅務局正式通知。
《2013 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屆滿
《2013 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將于 2014年 4 月 1 日屆滿。業務經營者須就于該日或之后1生效的商業或分行登記證繳付訂明的商業登記費或訂明的分行登記費(視屬何情況而定)和征費。就每張登記證須繳付的金額,請參閱商業登記費及征費收費表。
本署預期新商業登記的申請在 2014 年 3 月會大幅上升。為確保你能順利取得商業登記證,請注意以下重要提示:
公司
在「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下,公司只須就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向公司注冊處提交一項申請。任何申請公司注冊的人會被視作同時申請商業登記,而毋須再向商業登記署申請業務登記。
有關「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的詳情,請瀏覽公司注冊處的網頁。
其他業務(獨資、合伙等)
你須在開始經營起計 1 個月內,為你在香港經營的業務或分行申辦商業登記。如你須于 2014 年 3 月辦理商業登記,請盡量以電子方式或郵遞作出申請。如你須親身提交申請,請選擇于早上八時四十五分至十時三十分非繁忙時間親臨商業登記署辦理。
如你在 2014 年 3 月開始經營業務/分行業務,并在開業后 1 個月時限內 [ 即于 2014 年 4 月內 ] 提交商業登記申請,你仍可按《2013 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豁免繳付首年商業登記費或分行登記費,而只須繳付征費。
商業登記署不會接納任何就不曾存在或未曾經營的業務或分行而作出的申請。任何人士在其商業登記申請提交虛假資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港幣 5,000 元及監禁 1 年。
1 于「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下,公司注冊處會以提出相關的成立法團遞呈日期厘定商業登記費的應繳金額。
附上香港稅務局正式通知。
《2013 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屆滿
《2013 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將于 2014年 4 月 1 日屆滿。業務經營者須就于該日或之后1生效的商業或分行登記證繳付訂明的商業登記費或訂明的分行登記費(視屬何情況而定)和征費。就每張登記證須繳付的金額,請參閱商業登記費及征費收費表。
本署預期新商業登記的申請在 2014 年 3 月會大幅上升。為確保你能順利取得商業登記證,請注意以下重要提示:
公司
在「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下,公司只須就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向公司注冊處提交一項申請。任何申請公司注冊的人會被視作同時申請商業登記,而毋須再向商業登記署申請業務登記。
有關「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的詳情,請瀏覽公司注冊處的網頁。
其他業務(獨資、合伙等)
你須在開始經營起計 1 個月內,為你在香港經營的業務或分行申辦商業登記。如你須于 2014 年 3 月辦理商業登記,請盡量以電子方式或郵遞作出申請。如你須親身提交申請,請選擇于早上八時四十五分至十時三十分非繁忙時間親臨商業登記署辦理。
如你在 2014 年 3 月開始經營業務/分行業務,并在開業后 1 個月時限內 [ 即于 2014 年 4 月內 ] 提交商業登記申請,你仍可按《2013 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豁免繳付首年商業登記費或分行登記費,而只須繳付征費。
商業登記署不會接納任何就不曾存在或未曾經營的業務或分行而作出的申請。任何人士在其商業登記申請提交虛假資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港幣 5,000 元及監禁 1 年。
1 于「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服務」下,公司注冊處會以提出相關的成立法團遞呈日期厘定商業登記費的應繳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