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需要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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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I-526 -,外國企業家民申請表格
- 在I-526申請表批準之后,可以:
- 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I-485,注冊永久居留或調整身份的申請表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將身份調整為美國境內有附加條件的永久居民,或
- 向美國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提交DS-230或DS-260表格,移民簽證和外國人登記申請,以取得EB-5簽證入境美國。
在I-485申請獲得批準或通過EB-5移民簽證入境美國之后,EB-5投資者和其所屬的家庭成員將獲得兩年有附加條件的永久居留權。
投資移民對申請人本身的學歷,工作經驗,語言能力等都沒有要求。申請人一人投資,其配偶,未滿21歲的子女都可以獲得移民身份。但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投資對象:
申請人投資的企業必須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包括公司(Corporation)、有限責任公司(LLC)和有限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以及其他法人或個人獨資企業。所有的非營利組織都不能作為投資的對象。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投資:
- 新企業(New Business Enterprise)
- 困難企業(Troubled Enterprise)
- 地區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