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奇異果”索賠30萬?是什么原因
同樣是生產銷售獼猴桃,一個商標圖案為“Zespri”,一個卻打著“Znishio”的標識。為此,全球最大的獼猴桃生產銷售商新西蘭澤斯普瑞公司將南通西樹果品貿易有限公司及其股東楊某告上法庭,認為梁商標圖案存在相似之處,構成商標侵權,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商標,并賠償損失30萬元。20日,上海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新西蘭獼猴桃在水果市場頗有名氣,其生產銷售商新西蘭澤斯普瑞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獼猴桃行銷公司,產品銷往全球近70個國家和地區。澤斯普瑞公司稱,從1998年開始公司就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主要銷售范圍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同時,公司分別在1998年和2004年注冊了商標“Zespri”及圖形,整個商標圖案由“Zespri”英文字母及太陽光芒構成,并用該注冊商標配合產品在市場上銷售,至今上述兩商標仍在有效期內。
然而,今年上半年,澤斯普瑞公司工作人員在龍吳路一水果市場上發現,南通西樹公司銷售的一種獼猴桃的商標“Znishio”與自己的注冊商標相似,遂向工商舉報。4月3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閔行分局對西樹公司的銷售點進行了行政查處,查獲了大量帶有“Znishio”的產品、包裝盒及標簽。此次查處后,西樹公司依舊繼續生產銷售。8月30日下午,工商再次查獲了100余箱帶有“Znishio”標識的獼猴桃以及200余箱帶有“Nnishio”標識的綠心獼猴桃。
澤斯普瑞公司認為,上述查獲的獼猴桃上使用的標識,無論從整體部分還是主要部分觀看,都與自己的注冊商標非常近似,極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導致消費者對獼猴桃產品的誤購,因此認為西樹公司存在侵權行為,將其告上法庭,索賠30萬元,同時認為楊某作為自然獨資企業的個人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將其作為第二被告一并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西樹公司及楊某代理律師辯稱,公司使用的“Znishio”標識在字母上與澤斯普瑞公司的商標有著明顯區別,至于“光芒”圖案,屬于代表獼猴桃的通用圖示,并不能認作是澤斯普瑞公司的專屬圖標,他人亦都可以使用。律師還提出,消費者對獼猴桃產品更看重的是其產地等資料,在這點上兩者也有明顯區別,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因此并不構成對澤斯普瑞公司的商標侵權,要求法院駁回起訴。
庭審結束后,法庭并未作出當庭判決。
新西蘭獼猴桃在水果市場頗有名氣,其生產銷售商新西蘭澤斯普瑞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獼猴桃行銷公司,產品銷往全球近70個國家和地區。澤斯普瑞公司稱,從1998年開始公司就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主要銷售范圍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同時,公司分別在1998年和2004年注冊了商標“Zespri”及圖形,整個商標圖案由“Zespri”英文字母及太陽光芒構成,并用該注冊商標配合產品在市場上銷售,至今上述兩商標仍在有效期內。
然而,今年上半年,澤斯普瑞公司工作人員在龍吳路一水果市場上發現,南通西樹公司銷售的一種獼猴桃的商標“Znishio”與自己的注冊商標相似,遂向工商舉報。4月3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閔行分局對西樹公司的銷售點進行了行政查處,查獲了大量帶有“Znishio”的產品、包裝盒及標簽。此次查處后,西樹公司依舊繼續生產銷售。8月30日下午,工商再次查獲了100余箱帶有“Znishio”標識的獼猴桃以及200余箱帶有“Nnishio”標識的綠心獼猴桃。
澤斯普瑞公司認為,上述查獲的獼猴桃上使用的標識,無論從整體部分還是主要部分觀看,都與自己的注冊商標非常近似,極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導致消費者對獼猴桃產品的誤購,因此認為西樹公司存在侵權行為,將其告上法庭,索賠30萬元,同時認為楊某作為自然獨資企業的個人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將其作為第二被告一并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西樹公司及楊某代理律師辯稱,公司使用的“Znishio”標識在字母上與澤斯普瑞公司的商標有著明顯區別,至于“光芒”圖案,屬于代表獼猴桃的通用圖示,并不能認作是澤斯普瑞公司的專屬圖標,他人亦都可以使用。律師還提出,消費者對獼猴桃產品更看重的是其產地等資料,在這點上兩者也有明顯區別,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因此并不構成對澤斯普瑞公司的商標侵權,要求法院駁回起訴。
庭審結束后,法庭并未作出當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