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加坡離岸貿易10年來發展迅速
上海自由貿易港初步方案正緊鑼密鼓,自由港將力爭實現“境內關外”的整體監管策略,以發展離岸貿易、離岸金融為發展方向。
從香港、新加坡等較為成功的自由貿易港貿易情況來看,離岸貿易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
按照香港政府統計處的定義,離岸貿易包括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機構(不包括其在香港境外的關聯公司)所提供的“轉手商貿活動”及“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前者是指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機構從境外賣家購入貨品后,直接賣給香港以外的買家,有關貨品并沒有進出香港,而這些機構具有所涉及貨品的物主身份。后者是指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機構按境外買家/賣家要求安排購買/銷售貨品,包括尋找貨源;市場推廣;商討合約及價格;搜集貨品樣本及足夠的貨量;裝運、檢查及安排訂購事宜等服務,所涉及的貨品是由境外賣家獲安排售予另一境外買家,有關貨品并沒有進出香港。
截至2015年末,香港離岸貿易規模達4.33萬億港幣(按照2015年末 HKD/USD匯率0.1290,折合5592億美元),占香港貨物貿易的55%。
新加坡毗鄰馬六甲海峽南口,地理位置優越,是傳統的轉口貿易港。截至2015年末,新加坡離岸貿易規模達9700億新加坡元(按照2015年末 SGD/USD匯率0.7065,折合6853億美元)。2000年至2015年間,離岸貿易額年化增速達18%,對新加坡國際結算中心、航運中心、煉油中心以及國際金融中心的打造起到了重要作用。
從香港、新加坡等較為成功的自由貿易港貿易情況來看,離岸貿易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
按照香港政府統計處的定義,離岸貿易包括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機構(不包括其在香港境外的關聯公司)所提供的“轉手商貿活動”及“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前者是指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機構從境外賣家購入貨品后,直接賣給香港以外的買家,有關貨品并沒有進出香港,而這些機構具有所涉及貨品的物主身份。后者是指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機構按境外買家/賣家要求安排購買/銷售貨品,包括尋找貨源;市場推廣;商討合約及價格;搜集貨品樣本及足夠的貨量;裝運、檢查及安排訂購事宜等服務,所涉及的貨品是由境外賣家獲安排售予另一境外買家,有關貨品并沒有進出香港。
截至2015年末,香港離岸貿易規模達4.33萬億港幣(按照2015年末 HKD/USD匯率0.1290,折合5592億美元),占香港貨物貿易的55%。
新加坡毗鄰馬六甲海峽南口,地理位置優越,是傳統的轉口貿易港。截至2015年末,新加坡離岸貿易規模達9700億新加坡元(按照2015年末 SGD/USD匯率0.7065,折合6853億美元)。2000年至2015年間,離岸貿易額年化增速達18%,對新加坡國際結算中心、航運中心、煉油中心以及國際金融中心的打造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