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稅務措施 - 利得稅的稅務寬免
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稅務措施
在利得稅方面,政府會修訂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增加可以參與計劃的票據類型,由現時須由金融管理局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讬管和結算的票據,擴大至包括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債務證券;并將稅務豁免范圍,由原來年期不少于七年的債務票據,擴展至所有年期的債務票據。另外,企業購買合資格的建筑物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裝置,其資本開支可獲更優惠的稅務安排,由目前分五年扣除改為全數在一年內扣除。這些措施須經修訂《稅務條例》才可實施。
在利得稅方面,政府會修訂合資格債務票據計劃,增加可以參與計劃的票據類型,由現時須由金融管理局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讬管和結算的票據,擴大至包括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債務證券;并將稅務豁免范圍,由原來年期不少于七年的債務票據,擴展至所有年期的債務票據。另外,企業購買合資格的建筑物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裝置,其資本開支可獲更優惠的稅務安排,由目前分五年扣除改為全數在一年內扣除。這些措施須經修訂《稅務條例》才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