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稅局不會要求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香港公司做賬要做三大財務報表,分別是損益表、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 做賬所需要的資料包括公司章程、每年年審資料(復印件)、銀行的月結單(對賬單)、銀行收款和付款水單(回單)、商業invoice、訂購單、裝箱單、運費單以及費用開支單據等。
香港公司核數,此處的核數即是內地所說的審計,香港公司的核數師報告只有香港持牌的會計師才有權出具,經公司董事簽名確認后遞交稅局報稅,香港公司遞交了稅表和核數報告后,稅務局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完成評稅,如果確認公司是虧損或沒有利潤的,會發出無需繳稅的通知書,并將虧損額留到以后年度抵扣。
當香港公司在本財年內虧損,公司利得稅申報完成之后,在下列情況下,香港稅局按慣例不會要求企業毎年遞交利得稅報稅表:
1)尚未開始或己停止且尚未重新開始經營的行業或業務:或
2)所經營行業或業務未有賺取(在抵銷任何承前損失前)應評稅利潤。應評稅利潤為按照《稅務條例》計算的應課稅利潤。
公司如符合上述情況,則暫時無須毎年遞交利得稅報稅表,但稅局將會復查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出利得稅報稅表。因此,倘若公司于今后收到報稅表,必須遵照規定辦理:否則本局可向貴公司采取法律或其他必須行動。如香港公司不滿足如上情況,則需要主動申報利得稅。
香港駿誠提醒您:正常的香港公司報稅程序是必須要做的,因為是否需要提交利得稅表視情況而定,香港公司很難判斷是否需要做賬報稅,提交利得稅表。香港稅務問題可咨詢專業人員。
香港公司核數,此處的核數即是內地所說的審計,香港公司的核數師報告只有香港持牌的會計師才有權出具,經公司董事簽名確認后遞交稅局報稅,香港公司遞交了稅表和核數報告后,稅務局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完成評稅,如果確認公司是虧損或沒有利潤的,會發出無需繳稅的通知書,并將虧損額留到以后年度抵扣。
當香港公司在本財年內虧損,公司利得稅申報完成之后,在下列情況下,香港稅局按慣例不會要求企業毎年遞交利得稅報稅表:
1)尚未開始或己停止且尚未重新開始經營的行業或業務:或
2)所經營行業或業務未有賺取(在抵銷任何承前損失前)應評稅利潤。應評稅利潤為按照《稅務條例》計算的應課稅利潤。
公司如符合上述情況,則暫時無須毎年遞交利得稅報稅表,但稅局將會復查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出利得稅報稅表。因此,倘若公司于今后收到報稅表,必須遵照規定辦理:否則本局可向貴公司采取法律或其他必須行動。如香港公司不滿足如上情況,則需要主動申報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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