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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成立的公司,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內地,不屬于中國內地居民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的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例如,在我國注冊成立的沃爾瑪(中國)公司,通用汽車(中國)公司,就是我國的居民企業;在英國、百慕大群島等國家和地區注冊的公司,但實際管理機構在我國境內,也是我國的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應就其來源于我國境內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注:這里的中國境內或中國內地,不包括中國香港、澳門和臺灣。中國境內”的定義是中國政府已實現行政管轄的區域,等同于詞匯中國大陸或中國內地。目前中國澳門、香港、臺灣三個地區雖然同屬一個國家,但有著獨立的政治制度,屬于境外(不等于國外)。參考:稅法上港澳臺屬于境外還是境內
新《企業所得稅法》在企業居民身份的確定方面表現出以下優點:
一、是按照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新法采用了規范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概念,居民企業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就其境內外全部所得納稅;非居民企業承擔有限納稅義務,一般只就其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納稅。而原企業所得稅法則沒有明確采用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概念,因為當時我國是以內外資形式區分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的,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適用不同的所得稅法,因此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概念并不重要。
二、是新法使用了“登記注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相結合的方法來判定企業的居民身份。該法第2條規定,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這與原外企所得稅法有很大不同。
三、是新法中居民納稅企業并不僅局限于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眾所周知,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有三種存在形式: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可以不具備法人資格。新法取消了《企業所得稅條例》中有關以“獨立經濟核算”為標準確定納稅人的規定,將納稅人的范圍確定為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這說明新法采納了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實踐,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和稅法上視同法人團體的實體都看成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注:這里的中國境內或中國內地,不包括中國香港、澳門和臺灣。中國境內”的定義是中國政府已實現行政管轄的區域,等同于詞匯中國大陸或中國內地。目前中國澳門、香港、臺灣三個地區雖然同屬一個國家,但有著獨立的政治制度,屬于境外(不等于國外)。參考:稅法上港澳臺屬于境外還是境內
新《企業所得稅法》在企業居民身份的確定方面表現出以下優點:
一、是按照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新法采用了規范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概念,居民企業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就其境內外全部所得納稅;非居民企業承擔有限納稅義務,一般只就其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納稅。而原企業所得稅法則沒有明確采用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概念,因為當時我國是以內外資形式區分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的,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適用不同的所得稅法,因此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概念并不重要。
二、是新法使用了“登記注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相結合的方法來判定企業的居民身份。該法第2條規定,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這與原外企所得稅法有很大不同。
三、是新法中居民納稅企業并不僅局限于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眾所周知,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有三種存在形式: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可以不具備法人資格。新法取消了《企業所得稅條例》中有關以“獨立經濟核算”為標準確定納稅人的規定,將納稅人的范圍確定為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這說明新法采納了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實踐,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和稅法上視同法人團體的實體都看成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