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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法定程序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通常是以訂立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類型有普通許可、排他許可、獨占許可。商標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標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標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許可使用。商標使用許可是商標所有權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權利,對此,企業應予重視。
一、商標轉讓是什么意思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轉讓注冊商標,要在轉讓后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定轉讓商標要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我國對商標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未作規定,但規定了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轉讓商標的商品質量。商標也可以作為投資物作價入股。
二、商標轉讓和商標使用許可的區別是什么
1、定義不同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轉移的是商標的所有權,商標轉讓后轉讓人不享有處置商標的任何權利。
商標許可:商標合法持有人通過向國家商標局備案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稱為商標使用許可。
2、權屬不同
商標轉讓與商標使用許可的最大區別是權屬區別。
商標轉讓實質上是商標權主體的變更。在轉讓中,轉讓人將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專用權、轉讓權、使用許可權和法律訴訟權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商標使用許可本質上是對商標使用主體的一種擴展。被許可人只享有注冊商標的部分權利,比如使用權,而商標的所有權依然屬于商標許可人。
3、辦理時需提交的材料不同
商標轉讓需提交的材料:
(1)《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雙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商標注冊人已經終止的,無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及委托書,但應當依法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證明有權利繼受相應的商標權;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或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1)《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
(2)許可人/被許可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
一、商標轉讓是什么意思
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轉讓注冊商標,要在轉讓后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定轉讓商標要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我國對商標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未作規定,但規定了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轉讓商標的商品質量。商標也可以作為投資物作價入股。
二、商標轉讓和商標使用許可的區別是什么
1、定義不同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轉移的是商標的所有權,商標轉讓后轉讓人不享有處置商標的任何權利。
商標許可:商標合法持有人通過向國家商標局備案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稱為商標使用許可。
2、權屬不同
商標轉讓與商標使用許可的最大區別是權屬區別。
商標轉讓實質上是商標權主體的變更。在轉讓中,轉讓人將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專用權、轉讓權、使用許可權和法律訴訟權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商標使用許可本質上是對商標使用主體的一種擴展。被許可人只享有注冊商標的部分權利,比如使用權,而商標的所有權依然屬于商標許可人。
3、辦理時需提交的材料不同
商標轉讓需提交的材料:
(1)《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雙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商標注冊人已經終止的,無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及委托書,但應當依法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證明有權利繼受相應的商標權;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或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需提交的材料:
(1)《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
(2)許可人/被許可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