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年報不通過怎么辦?
北京公司年報不通過或北京公司年報逾期辦理或,北京工商局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北京公司在3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3年未履行的,工商機關將其永久列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
一、北京公司年報不合格情況有哪些?
《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登記主管機關對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予通過年檢:
1、企業實收資本未能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
2、企業實收資本雖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但與注冊資本相差懸殊的;
3、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4、登記主管機關對不予通過年檢的企業,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行細則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北京公司年報未及時辦理或年報未通過的處罰措施
《北京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北京企業未參加年報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登記主管機關對年檢截止日期限前未參加年報的企業法人進行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仍未申做年報的,吊銷營業執照。
三、北京公司未做年報能否辦理變更和注銷登記?
根據國家工商局工商字[1995]第258號文件的規定,企業申請變更或注銷登記時,如發現該企業未辦理年報手續或年報未通過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得受理其變更(包括增設分支機構和對外投資)或注銷申請,須待其辦理年報手續后,再予受理。
一、北京公司年報不合格情況有哪些?
《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登記主管機關對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予通過年檢:
1、企業實收資本未能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
2、企業實收資本雖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最低限額,但與注冊資本相差懸殊的;
3、有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4、登記主管機關對不予通過年檢的企業,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行細則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北京公司年報未及時辦理或年報未通過的處罰措施
《北京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北京企業未參加年報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登記主管機關對年檢截止日期限前未參加年報的企業法人進行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仍未申做年報的,吊銷營業執照。
三、北京公司未做年報能否辦理變更和注銷登記?
根據國家工商局工商字[1995]第258號文件的規定,企業申請變更或注銷登記時,如發現該企業未辦理年報手續或年報未通過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得受理其變更(包括增設分支機構和對外投資)或注銷申請,須待其辦理年報手續后,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