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司注冊資本寫多少合適
經常有代理咨詢澳門公司的注冊資本問題,對于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澳門法律有些特殊的規定:
一.澳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少2.5 萬元,是認繳制,不需實質到位,無人驗資;倘一些節稅等目的的項目公司,注冊資本2.5 萬元即可。
二.在下兩種情況下,建議注冊資本為10 萬元。
A、在股權結構復雜的情況下,注冊資本10 萬元較易分配。依據《澳門商法典》的規定,有限公司公司的每一股,必須是不少于1000 元,并且是100 元的倍數。若注冊資本為10 萬元,則較易分配。但在注冊資本2.5 萬元的情況上,倘有股東想持股5%,則其所持的一股為:2.5 萬元X5%=1250,符合其中一個規定(不少于1000 元),但不符合另一個規定(必須是100 元的倍數)。
B、以澳門公司運營內地的投資項目的時候,注冊資本10 萬元會是一個不錯的安排。有些客戶,在澳門設立項目公司,以項目公司的名義,來內地運營投資項目,內地的項目投資額可能很大,需要對外集資。新的投資者可以選擇入股澳門公司的方式,以實現在內地項目中的投資(這樣操作避免了內地有關部門的審批)。澳門公司的注冊資本10 萬元,每1 萬元,所對應的內地的投資項目的10%,集資時較易安排。
一.澳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少2.5 萬元,是認繳制,不需實質到位,無人驗資;倘一些節稅等目的的項目公司,注冊資本2.5 萬元即可。
二.在下兩種情況下,建議注冊資本為10 萬元。
A、在股權結構復雜的情況下,注冊資本10 萬元較易分配。依據《澳門商法典》的規定,有限公司公司的每一股,必須是不少于1000 元,并且是100 元的倍數。若注冊資本為10 萬元,則較易分配。但在注冊資本2.5 萬元的情況上,倘有股東想持股5%,則其所持的一股為:2.5 萬元X5%=1250,符合其中一個規定(不少于1000 元),但不符合另一個規定(必須是100 元的倍數)。
B、以澳門公司運營內地的投資項目的時候,注冊資本10 萬元會是一個不錯的安排。有些客戶,在澳門設立項目公司,以項目公司的名義,來內地運營投資項目,內地的項目投資額可能很大,需要對外集資。新的投資者可以選擇入股澳門公司的方式,以實現在內地項目中的投資(這樣操作避免了內地有關部門的審批)。澳門公司的注冊資本10 萬元,每1 萬元,所對應的內地的投資項目的10%,集資時較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