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的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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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采用屬地原則征稅。任何公司和個人在新加坡發生或來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或視為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屬于新加坡的應稅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納稅。也就是說,即使是發生于或來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取得,就需要在新加坡納稅。另外,在新加坡收到的境外賺取的收入也須繳納所得稅,有稅務豁免的除外(如:股息、分公司利潤、服務收入等)。
新加坡為城市國家,全國實行統一的稅收制度。任何公司和個人(包括外國公司和個人)只要根據上述屬地原則取得新加坡應稅收入,則需在新加坡繳納所得稅。
新加坡對內外資企業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政策。自2010估稅年度起(即在2010年度繳納2009財年的所得稅)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稅率調整為17%。新加坡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企業、在新加坡注冊的外國公司(如外國公司在新加坡的分公司),以及不在新加坡成立但按照新加坡屬地原則有來源于新加坡應稅收入的外國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除外)。新加坡根據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是否在新加坡,對納稅人分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兩類。居民公司是指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在新加坡的公司。也就是說,只要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在新加坡,無論公司是否按照新加坡的法律在新加坡注冊,其即為新加坡居民企業。反之,若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不在新加坡, 即使是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在稅務上也為非居民企業。
新加坡為城市國家,全國實行統一的稅收制度。任何公司和個人(包括外國公司和個人)只要根據上述屬地原則取得新加坡應稅收入,則需在新加坡繳納所得稅。
新加坡對內外資企業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政策。自2010估稅年度起(即在2010年度繳納2009財年的所得稅)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稅率調整為17%。新加坡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企業、在新加坡注冊的外國公司(如外國公司在新加坡的分公司),以及不在新加坡成立但按照新加坡屬地原則有來源于新加坡應稅收入的外國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除外)。新加坡根據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是否在新加坡,對納稅人分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兩類。居民公司是指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在新加坡的公司。也就是說,只要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在新加坡,無論公司是否按照新加坡的法律在新加坡注冊,其即為新加坡居民企業。反之,若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不在新加坡, 即使是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在稅務上也為非居民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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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企業所得說17%,
稅收原則是按屬地原則征稅。除個別情況外,發生于或來源于新加坡的收入,以及在上一年匯回或被視為匯回新加坡的海外收入,都需納稅。
新加坡鼓勵商業,對于新公司和老公司都有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 2020年新加坡初創企業(首三年)所得稅免稅計劃“**
1、首10萬新幣應納稅收入中的7.5萬免稅;
2、接著10萬新幣應納稅收中的5萬免稅(應納稅收入指該會計年度的凈利潤);
3、相當于首20萬中的12.5萬新幣免稅。
新加坡企業(非初創)所得稅免稅計劃
1、首1萬新幣應納稅收入中的7500新幣免稅;
2、接著19萬新幣應納稅收中的9.5萬新幣免稅(應納稅收入指該會計年度的凈利潤);
3、首20萬新幣當中的102500新幣免稅。
25%企業所得稅退稅
課稅年度2020的企業所得稅退稅從20%提高到25%,扣稅上限也由10,000新加坡元上調至15,000新加坡元。
稅收原則是按屬地原則征稅。除個別情況外,發生于或來源于新加坡的收入,以及在上一年匯回或被視為匯回新加坡的海外收入,都需納稅。
新加坡鼓勵商業,對于新公司和老公司都有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 2020年新加坡初創企業(首三年)所得稅免稅計劃“**
1、首10萬新幣應納稅收入中的7.5萬免稅;
2、接著10萬新幣應納稅收中的5萬免稅(應納稅收入指該會計年度的凈利潤);
3、相當于首20萬中的12.5萬新幣免稅。
新加坡企業(非初創)所得稅免稅計劃
1、首1萬新幣應納稅收入中的7500新幣免稅;
2、接著19萬新幣應納稅收中的9.5萬新幣免稅(應納稅收入指該會計年度的凈利潤);
3、首20萬新幣當中的102500新幣免稅。
25%企業所得稅退稅
課稅年度2020的企業所得稅退稅從20%提高到25%,扣稅上限也由10,000新加坡元上調至15,000新加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