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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申報”是指香港公司收到香港稅務局下發的年度報稅表后,在報稅表的所有業務欄目(包括在岸業務和離岸業務)均填寫“零”,也就是當年沒有發生任何業務,香港稱謂為“業務不活躍報告”。實際上,“零申報”只是內地的一種習慣叫法,“業務不活躍報告”才是香港公司稅務申報的方式。當然,“業務不活躍報告”(“零申報”)本身并沒有不妥之處,但“零申報”也必須滿足一定條件,才能合乎法律規定的報稅行為。
要進行“零申報”,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沒有購買任何香港物業;
2、沒有任何銀行月結單的記錄、沒有任何資金進出記錄;
3、該香港公司沒有經營任何業務,無論業務是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例如使用香港公司簽署合同做發票開收據,在海關記錄,進出口公司,物流公司留有記錄;
4、在香港沒有任何雇員;
5、沒有容許或授權使用專利商標涉及等資料;
從以上幾點就可以看出,想要進行香港公司“零申報”,香港公司就必須處于休眠狀態,既沒有發生任何業務,也沒有任何資產,才能提交“業務不活躍報告”。
要進行“零申報”,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沒有購買任何香港物業;
2、沒有任何銀行月結單的記錄、沒有任何資金進出記錄;
3、該香港公司沒有經營任何業務,無論業務是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例如使用香港公司簽署合同做發票開收據,在海關記錄,進出口公司,物流公司留有記錄;
4、在香港沒有任何雇員;
5、沒有容許或授權使用專利商標涉及等資料;
從以上幾點就可以看出,想要進行香港公司“零申報”,香港公司就必須處于休眠狀態,既沒有發生任何業務,也沒有任何資產,才能提交“業務不活躍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