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滿足哪些條件才可以進行零申報?
“零申報”是指香港公司收到香港稅務局下發的年度報稅表后,在報稅表的所有業務欄目(包括在岸業務和離岸業務)均填寫“零”,也就是當年沒有發生任何業務,香港稱謂為“業務不活躍報告”。實際上,“零申報”只是內地的一種習慣叫法,“業務不活躍報告”才是香港公司稅務申報的方式。當然,“業務不活躍報告”(“零申報”)本身并沒有不妥之處,但“零申報”也必須滿足一定條件,才能合乎法律規定的報稅行為。
要進行“零申報”,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沒有購買任何香港物業;
2、沒有任何銀行月結單的記錄、沒有任何資金進出記錄;
3、該香港公司沒有經營任何業務,無論業務是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例如使用香港公司簽署合同做發票開收據,在海關記錄,進出口公司,物流公司留有記錄;
4、在香港沒有任何雇員;
5、沒有容許或授權使用專利商標涉及等資料;
從以上幾點就可以看出,想要進行香港公司“零申報”,香港公司就必須處于休眠狀態,既沒有發生任何業務,也沒有任何資產,才能提交“業務不活躍報告”。
要進行“零申報”,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沒有購買任何香港物業;
2、沒有任何銀行月結單的記錄、沒有任何資金進出記錄;
3、該香港公司沒有經營任何業務,無論業務是在香港境內還是境外。例如使用香港公司簽署合同做發票開收據,在海關記錄,進出口公司,物流公司留有記錄;
4、在香港沒有任何雇員;
5、沒有容許或授權使用專利商標涉及等資料;
從以上幾點就可以看出,想要進行香港公司“零申報”,香港公司就必須處于休眠狀態,既沒有發生任何業務,也沒有任何資產,才能提交“業務不活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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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說,香港并不存在“零申報”這個說法。所謂的“零申報”就是在收到稅局的利得稅表上寫個“0”。通常國內人士成立了香港公司,只要銀行有款項進出,就不具備做“零申報”的條件。利得稅零申報必須是滿足以下條件:
①在港沒有經營任何業務(海關無進出口記錄);
②香港未開立銀行賬戶;
③在香港沒有購買或租賃任何物業;
④在香港無雇員;
⑤沒有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在滿足上述條件以后,可以通過稅單向政府說明運營狀況,也就是“零報稅”(會計師出具“不活躍報告”)。
根據稅務局2012年10月發布的最新的《報稅指南》,如未如實申報公司稅務,將會面臨的處罰主要包括:
1、立即凍結公司所有銀行賬戶和資金,以及公司其他在港資產;
2、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提交不真確的報稅表,即屬違法可被罰款$10,000,及加罰相等于少繳稅3倍的罰款。但稅務局局長可按行政上的安排處以處罰;
3、提交不真確報稅表意圖瞞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經定罪后,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及加罰相等于少繳稅3倍的罰款,以及入獄3年。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曾發出警告,被告人一經定罪,可被判即時入獄。
①在港沒有經營任何業務(海關無進出口記錄);
②香港未開立銀行賬戶;
③在香港沒有購買或租賃任何物業;
④在香港無雇員;
⑤沒有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在滿足上述條件以后,可以通過稅單向政府說明運營狀況,也就是“零報稅”(會計師出具“不活躍報告”)。
根據稅務局2012年10月發布的最新的《報稅指南》,如未如實申報公司稅務,將會面臨的處罰主要包括:
1、立即凍結公司所有銀行賬戶和資金,以及公司其他在港資產;
2、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提交不真確的報稅表,即屬違法可被罰款$10,000,及加罰相等于少繳稅3倍的罰款。但稅務局局長可按行政上的安排處以處罰;
3、提交不真確報稅表意圖瞞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經定罪后,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及加罰相等于少繳稅3倍的罰款,以及入獄3年。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曾發出警告,被告人一經定罪,可被判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