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兩級制利得稅率在利得稅兩級制下,實體擁有有關連實體,其利得稅稅率是多少?

這里的實體指自然人、團體、法律安排;法律安排包括: 法團、 合伙和 信托;如某自然人經營多于一項獨資經營業務,則就每項獨資經營業務而言,該人須視為一個獨立實體。
關連實體的定義,在以下情況下,某實體(前者)即屬另一實體(后者)的有關連實體:
1. 兩個實體其中之一控制另一實體;
2. 前者和后者均受同一實體控制;
3. 如前者是經營獨資經營業務的自然人——后者是經營另一項獨資經營業務的同一人。
納稅實體擁有有關連實體
兩級制利得稅率并不適用于該納稅實體。該納稅實體的所有應評稅利潤將以16.5%或15%課稅(按情況而定)。然而,如其中一間有關連實體在某個課稅年度選擇了兩級稅率,稅務局局長可以兩級稅率向其征稅。
納稅實體必須聲明在有關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完結時沒有有關連實體。為了行政上的方便,納稅實體可以在報稅表中聲明其業務應按兩級制利得稅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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