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類型及優缺點
一、是通過馬德里注冊。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為馬德里注冊。
注冊條件:已有國內注冊商標
優勢:代理手續簡單,成員國直接向國際知識產權局申請,無需公證認證、申請費用低、效力覆蓋多個國家和地區,極大的節省了企業的時間成本、人力成本、注冊費用等。
缺點:注冊時間長,要2年時間、風險高、審查較為嚴格
二、是歐盟商標:范圍型成員國(27個成員國,英國已脫歐)即歐共體成員國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國,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塞浦路斯,拉托維亞,立陶宛,匈牙利,馬耳他,波蘭,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
所以一旦注冊了歐共體商標,就會獲得以上27個國家的保護,這樣就省去了繁雜的在每一個國家的注冊手續。
優勢:歐盟商標審查范圍廣,成功率比較高。
缺點:共同體商標注冊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很高,若選用商標的顯著性不是很強,則不適合申請共同體商標注冊。因為只要共同體27個成員國中有一個成員國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將導致整個共同體商標注冊被駁回。則該駁回商標需要轉換為國家申請,雖然保留原共同體商標申請日,但申請人還須支付向每個國家的轉換費用,費用明顯提高。
注冊條件:已有國內注冊商標
優勢:代理手續簡單,成員國直接向國際知識產權局申請,無需公證認證、申請費用低、效力覆蓋多個國家和地區,極大的節省了企業的時間成本、人力成本、注冊費用等。
缺點:注冊時間長,要2年時間、風險高、審查較為嚴格
二、是歐盟商標:范圍型成員國(27個成員國,英國已脫歐)即歐共體成員國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國,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塞浦路斯,拉托維亞,立陶宛,匈牙利,馬耳他,波蘭,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
所以一旦注冊了歐共體商標,就會獲得以上27個國家的保護,這樣就省去了繁雜的在每一個國家的注冊手續。
優勢:歐盟商標審查范圍廣,成功率比較高。
缺點:共同體商標注冊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很高,若選用商標的顯著性不是很強,則不適合申請共同體商標注冊。因為只要共同體27個成員國中有一個成員國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將導致整個共同體商標注冊被駁回。則該駁回商標需要轉換為國家申請,雖然保留原共同體商標申請日,但申請人還須支付向每個國家的轉換費用,費用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