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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月份,又是一年忙碌的報稅季!
對于香港公司來說,也不例外。
但是,香港稅務局于3月29日及30日最新刊登的通告顯示:藉由稅務代表,香港公司可以申請延期提交2020/21年度報稅表。
報稅表可以延期提交,有這等好事?
答案是肯定的,Yse!
那么,具體該如何操作呢?
這就是我們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話題。
報稅表發出時間
香港稅務局將于 2021年4月1日向屬于“活躍”檔案的法團和合伙業務整批發出 2020/21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
延展提交日期
您的香港公司,如果聘請有稅務代表,那么,提交給稅務局2020/21年度利得稅報稅表的期限,可做相應延展,具體如下:
該等延展申請,須在發出報稅表日期1個月內(也就是說,在5月1日前)交至香港稅務局,否則,就會錯過申請延展的時機。
我們提醒您注意:如果您的香港公司是新設立的公司,作為其首份利得稅報稅表(即稅務局檔案號字首為23或97),可以在報稅表發出后3個月內(7月1日前)提交報稅表。該等延展,屬于自動延展,毋須提出申請。
可二次延展提交日期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香港公司是通過互聯網來進行報稅,還可以在上述正常延期的基礎上再延長「兩個星期」。
二次延展需要在提交報稅表限期前的「7個工作日」或之前提交至香港稅務局。
逾期提交報稅表的后果
如果香港公司沒有填報,或逾時提交報稅表,而有沒有合理辯解的話,那么,會被香港稅務局根據《稅收條例》第 80 或 82A 條予以罰款,或被法院裁定為犯罪。
宏杰提醒
在這個世界,只有死亡和稅收是無法避免。既然無法避免,那么就趕緊行動起來吧!

三四月份,又是一年忙碌的報稅季!
對于香港公司來說,也不例外。
但是,香港稅務局于3月29日及30日最新刊登的通告顯示:藉由稅務代表,香港公司可以申請延期提交2020/21年度報稅表。
報稅表可以延期提交,有這等好事?
答案是肯定的,Yse!
那么,具體該如何操作呢?
這就是我們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話題。
報稅表發出時間
香港稅務局將于 2021年4月1日向屬于“活躍”檔案的法團和合伙業務整批發出 2020/21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
延展提交日期
您的香港公司,如果聘請有稅務代表,那么,提交給稅務局2020/21年度利得稅報稅表的期限,可做相應延展,具體如下:
該等延展申請,須在發出報稅表日期1個月內(也就是說,在5月1日前)交至香港稅務局,否則,就會錯過申請延展的時機。
我們提醒您注意:如果您的香港公司是新設立的公司,作為其首份利得稅報稅表(即稅務局檔案號字首為23或97),可以在報稅表發出后3個月內(7月1日前)提交報稅表。該等延展,屬于自動延展,毋須提出申請。
可二次延展提交日期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香港公司是通過互聯網來進行報稅,還可以在上述正常延期的基礎上再延長「兩個星期」。
二次延展需要在提交報稅表限期前的「7個工作日」或之前提交至香港稅務局。
逾期提交報稅表的后果
如果香港公司沒有填報,或逾時提交報稅表,而有沒有合理辯解的話,那么,會被香港稅務局根據《稅收條例》第 80 或 82A 條予以罰款,或被法院裁定為犯罪。
宏杰提醒
- 針對延期提交報稅表,在此我們提醒您:不適用于清盤(清算)公司。即便在開始清盤前已獲批準延期,一旦清盤開始,延期批準便會自動被取消。
- 需注意的是,延期提交2020/21年度利得稅申報,需要由稅務代表來進行,香港公司自身無法直接提出申請。因此,請您務必書面授權委托稅務代表該等事項。
- 此外,香港公司在提交報稅表時,須一并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因此,除非是不活動的公司或被界定為“小型法團的公司”,香港公司一般情況下都必須進行審計。
- 除了2020/21年度報稅表延期提交申請外,我們再次也提醒您,2019/20課稅年度第二期稅款大多在4月到期繳交,請您或您客戶的香港公司留意稅單上印明的繳稅日期,依時繳納。否則,拖欠稅款可招致下列追討行動,且稅務局不會先行通知:
- 即時加征5%附加費;逾期超過6個月欠款(包括5%附加費),更加征10%附加費;
- 直接向第三者(包括雇主、銀行、租客或債務人)扣稅;
- 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訴;
- 申請阻止離境指示,禁止欠稅人離開香港;
- 申請欠稅人破產/清盤等。
在這個世界,只有死亡和稅收是無法避免。既然無法避免,那么就趕緊行動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