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法院辦理離婚訴訟--加拿大結婚證公證認證詳情
在國內法院辦理離婚訴訟--加拿大結婚證公證認證詳情
隨著在國內人到加拿大結婚的增多,在加拿大結婚后,在國內離婚的也隨之增加,那么在國內法院訴訟離婚時,加拿大結婚認證后才能用。
在加拿大的結婚證書不辦理相應的公證認證手續,在中國國內的雙方當事人所有法律文件涉及身份關系都只是未婚,體現不出來任何“婚史”記錄,但絕不是一方當事人就可以肆無忌憚隨便否認加拿大婚姻證書的效力、隨意聲明“未婚”與他人再結婚,否則對方完全可以辦理相應得公證認證手續后,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途徑,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和人民法院訴訟離婚,但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對于雙方不在中國大陸登記的婚姻,當事人要解除,不管雙方是否能夠達成協議,只能通過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離婚。
這里法院立案的前提是該結婚證書必須要實現辦理前文中提到的公證認證程序,否則不予受理,并且該結婚證及公證認證文件還要經過法院認可的翻譯機構進行翻譯。
那么加拿大結婚證需要如何進行公證認證?
一、準備好需要公證認證的資料,即加拿大結婚證掃描件;雙方護照掃描件。
二、走公證認證程序:
1.由當地公證員或者國際公證律師對結婚證進行公證;
2.然后將已經公證后的結婚證送到加拿大省政府進行認證;
3.最后再將省政府認證的文件遞交至中國駐加使館進行認證;
由此,經過這三級認證后,中國法院便會接受加拿大結婚證進行判決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