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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稅收協定 5%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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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地與香港的稅收協定,其從內地取得的利息收入,按7%稅率在內地交納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為利息支付方。
非居民企業如為香港居民,根據內地與香港的稅收協定,其從內地取得的股息收入,
(1)如果該非居民企業是直接擁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的,預提稅率為股息總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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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和開曼沒有簽署過《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但在2012-11-15簽署了《稅收情報交換協定》,2013-01-01開始執行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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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公司分配給香港的預提所得稅5%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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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我國跟107個國家/地區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不包含BVI;
我國跟英屬維爾京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簽署了《稅收情報交換協定》,2011-01-01開始執行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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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適用cepa 5%預提所得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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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香港企業分紅5%預提所得稅適用條件,如香港公司投資內地,持有內地公司25%或以上股份,征收5%的預提所得稅;低于25%,征收10%的預提所得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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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和英屬維爾京群島有簽訂稅務交換協定,此稅務信息交換協議只適用于中國內地,不包括香港、澳門及臺灣。該稅務信息交換協議遵照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一貫模式,但只限于交換有關直接稅務的數據,并不包括間接稅務。預期該稅務信息交換協議將于英屬維爾京群島之2011至2012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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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不知道一國兩制么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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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稅收協定是非協定締約國居民通過在協定締約國設立中介公司的做法獲取其本不應該享有的稅收協定中的稅收優惠。香港與內地簽有稅收安排,香港公司可以在股息紅利、利息、特許權和財產轉讓收益等方面享受協定優惠。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