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37號文登記所需要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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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號文登記是指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的外匯登記。根據規定,只有完成37號文登記并滿足相關要求的中國境內個人投資者,才能保證境外投資受益的資金回流合法合規。境外投資產生的收益(包括交易所得、分紅、利息等)回到國內時,都必須向相關部門提供已經完成的37號文登記文件。
辦理37號文登記所需要材料:
辦理37號文登記所需要材料:
- 創始人股東在特殊目的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證明文件(股東名冊、認繳人名冊等);
- 境內權益公司的調檔章程;
- 合法持有境內權益公司資產的證明文件;
- 與境外投資方簽署的投融資協議;
- 境內權益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創始人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 外匯登記表;
- 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申請書;
- 委托書;
- 股東會決議;
- 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