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稅務條例》對于備存紀錄也有特定要求,開支記錄需要保留至少七年,稅局有權要求納稅人提供資料,包括相關賬目的紀錄,以及單據(jù)作審閱。 所以,香港公司每次收到單據(jù)最好以電腦或紙張記錄,列明開支詳情,避免拖延到年結才一次過整理。
每年四月是香港稅局寄出最多利得稅報稅表的時間,一般香港公司在開始運營18個月后便會收到第一張利得稅報稅表,所以香港公司的出入數(shù)紀錄、收入支出證明及銀行月結單等,都必須妥善保存。 否則,后續(xù)香港公司需要花大量額外時間及支出以重新收集相關證明文件供審計師審計。
除了需要保存出入數(shù)紀錄外,香港公司還應養(yǎng)成“儲單據(jù)”習慣。 由于利得稅是扣除所有公司開支后才征稅的,意味公司租金、客戶應酬、內(nèi)部聯(lián)誼開支等均可在評稅中扣減。 不過,前提是香港公司必須保留開支詳細資料及單據(jù),以證明支出符合稅務要求,如果未能證明,稅局則有權拒絕扣稅。 如果與客戶應酬是以信用卡買單,則需要記得當場要求職員開收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