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稅收協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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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稅收協定的稅率取決于具體的稅種和所得類型。
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有一項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稅收協定。該協定適用于一方或同時為雙方居民的人,并且涵蓋了由一方或其地方當局對所得征收的所有稅收,不論其征收方式如何。具體來說,適用的現行稅種包括:
在內地: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在香港:利得稅;薪俸稅;物業稅,不論是否按個人入息課稅征收。
具體的稅率則根據上述提到的不同稅種而有所差異。例如,內地的個人所得稅按照累進稅率進行征收,而香港的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稅則有各自的稅率和計算方法。這些稅率可能會隨著政策的變化而調整,因此需要查閱最新的稅法或咨詢稅務專家以獲取準確信息。
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間有一項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稅收協定。該協定適用于一方或同時為雙方居民的人,并且涵蓋了由一方或其地方當局對所得征收的所有稅收,不論其征收方式如何。具體來說,適用的現行稅種包括:
在內地: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在香港:利得稅;薪俸稅;物業稅,不論是否按個人入息課稅征收。
具體的稅率則根據上述提到的不同稅種而有所差異。例如,內地的個人所得稅按照累進稅率進行征收,而香港的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稅則有各自的稅率和計算方法。這些稅率可能會隨著政策的變化而調整,因此需要查閱最新的稅法或咨詢稅務專家以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