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頒布轉讓定價國別報告(CbCR)合規要求

巴林近日頒布了2021年第28號決議,介紹關于巴林國別報告(CbCR)的合規要求。作為OECD《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多邊公約》和G20的成員,巴林政府承諾將實施包括CbCR在內的四個最低標準,防范在巴企業的偷稅漏稅行為。具體的合規要求總結如下:
- 財年合并年收入 ≥ 3.42億巴林第納爾(約合9億美元)的跨國企業需要滿足國別報告的合規要求
- 國別報告申報范圍:所有最終母公司設立在巴林的跨國企業(如集團總部注冊在巴林的企業)
- 國別報告披露函申報范圍:所有在巴林注冊的企業,無論其總部是否設立在巴林(如某中國母公司在巴林設立的分支機構
- 國別報告申報時限:企業應在財年結束后12個月內完成申報(如企業財年是2021年12月31日結束,則2021財年的國別報告需要在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申報)
- 國別報告披露函申報時限:企業應在財年結束后當日或之前完成申報(如企業財年是2021年12月31日結束,則2021財年的國別報告披露函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申報)
- 若企業未能按照巴林相關國別報告申報要求按時完成申報,則企業及其母公司有可能面臨來自巴林稅務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暫時吊銷營業執照
建議
巴林國別報告法規申報要求于2021年開始的財年生效,因此跨國企業需要在2021財年結束時(如2021年12月31日)先提交國別報告披露函,并于2022年末(如2022年12月31日)提交2021財年國別報告。
建議中國企業關注OECD網站上的信息披露,明確巴林政府和中國政府是否簽訂了稅務信息交換協定且已經生效。并在2022年6月之后判斷企業是否需要在2022年年末提交2021財年國別報告。
普華永道中東事務所轉讓定價團隊可以為中國企業在以下方面提供協助:
- 協助企業了解并分析國別報告和轉讓定價要求對本地業務的影響。如果企業在本地區的業務涉及多個國家,還可以協助企業針對不同國家申報要求進行管理,確保相關信息在多個國家申報文件中保持一致
- 協助企業準備國別報告申報函并進行申報
- 協助企業準備本地文檔,進行關聯交易的行業對標工作,確保相關文檔中的數據能夠滿足政府對轉讓定價分析工作的要求
- 協助企業分析因新冠疫情對業務影響所造成的相關轉讓定價及其他稅務披露方面的疑問咨詢,如現金流影響、關聯供貨方發生變化導致轉讓定價合理性受到質疑等
注:本文根據普華永道中東事務所稅務新聞英文版翻譯整理而成,如果有任何歧義,請以英文版本為準。